王路,在凤凰新闻客户端当主笔,不懂新闻,随便写点东西,不算骗稿费。从前人家说,王路的文章有戾气。现在看,不是戾气,是穷。后来工资涨了,戾气就没有了。脾气还有一点,没磨掉。喜欢喂流浪猫,自己不养。常被人以为是佛教徒,其实不是,最景仰的还是孔子。暂时在戒肉,同时戒二郎腿,不知能戒多久。
这是一本写俗世的书。写的是俗,所以许多地方不能当真。不能当真,不是说书里的故事和观点不真,而是说,每一个小世界,映照在众人眼里,总是千差万别。一人有如是的经历,在一时一地,生起如是的觉受和情绪,而他人未必领会。不久前,我喂流浪猫,被它咬了。有人说,千万别拿自己的生命去同情那些命更硬的动物了。我由此知道,与他不相契。怎么能因为要付出些代价,就放弃了所爱之事呢?岂有落得千般好处而不消忍受一点委屈的便宜事。世间一切俗气,终究因为不够勇敢。
你过了跟别人比拼记忆力的年龄了
国庆节爸妈来北京,带他们逛,吃饭时我爸对着菜单感慨菜咋这么贵。要走的时候,他说,回家还得抓紧时间挣钱,没钱是不行。
送完他们,我坐地铁回去,见有个姑娘,在挤满人的车厢里讲英语。她戴着耳机,我以为是在打电话,后来才发现是在读课文。她年纪不小了,总得有三十了吧。在手肘都伸不开的地方,她放声读那些中学英语水平的情景会话,全不顾旁人颜色。这让我有些心酸。
这样的人不会混得太好。她显然对她的处境并不明了,也对她该做什么不太清楚。她急于努力,却不知道努力的方向,虽然很刻苦,却于事无补。我吃过这里边的苦头,所以我知道这些。
六年前的冬天,早上五点多,在刮着寒风的郑州北环路口,昏黑的路灯下,我一边等回老家的大巴,一边背GRE单词。当时还梦想出国读书,被那些大过年听着满城鞭炮声在宿舍煮一锅粥边喝边背单词的故事鼓舞。斗志昂扬,心存大梦。
后来还不是老老实实上班了。那年从冬天到夏天,每天五点从被窝钻出来,在没有暖气的北方顶住苦寒背过的单词,现在好像一个都不少地还给上帝了。连记忆的影像都模糊了,唯一留下的是被风化过的单薄概念:老子当年也有如此蛮力,也这么拼过。
但其实,说那些都没用。上月出差,抄了六百字放在屁股兜里,因为眼睛不好,不敢一路盯着电子屏幕,就想干脆背点什么,等老了眼花了还能默诵默诵。一路六七个小时,连一半都没背下来。
靠,居然这么不行了。放在十几年前,在中学,这就是半个早自习的事儿。可见童子功是多重要。今天写文章,能引的东西,大多是大学以前背下的。大学以后,书是翻过不少,但讲了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后来读研究生,下载了很多论文,经常看到别人推荐的论文,打开,读个开头,觉得功力很深,再读,发现原来是新瓶装旧酒,明白了,就有点沾沾自喜;接着读,一拍大腿:靠,这不是上个月刚读过的那篇吗!
那时候就知道,记忆力走下坡路了。20岁时做脑龄测试,是20岁;过两年再测,变成35了。这东西别人看不出来,不像我室友,工作两年就开始谢顶,头发哗啦啦地掉;也不像我同事,上了班就开始发福,裤腰一年大一个号。记忆力的衰退,常常没人留意,然后就接着干那些只有年轻学生才适合做的事。
不久前,师弟路过商场,派发传单的把英语培训小广告塞到他手里,他看了看,想去,说闲着也是闲着,充充电呗。我说别了,你已经不吃这一碗饭了。换一碗饭吃,别人吃肉,你只能喝汤。
一个人过了25岁,就应当从事一种可以深挖下去的工作。当你要换工作的时候,得保证现在的手艺到别的地方还有人要,还有磨炼发挥的余地和空间。上月我在某生产二极管的工厂里看到好多工人,日复一日的工作就是把一排排比针尖还细的金属丝排在小凹槽里,每天要排上万枚。这种工作做不了几年,眼睛肯定会花。如果哪天,公司采购了可以代替这种劳动的机器,他们全部得失业。
如果你的技术不能深挖下去,就没有办法保证十年之后、二十年之后,你还能有一口饭吃。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记忆力的衰退并不是一件绝对的坏事。它以这样一种方式,提醒你要做出些改变。人无时无刻不在衰老,记忆力的变坏只是在很早时就出现的风向标。
阿城在《遍地风流》里聊什么是年轻,说新娘在洞房后第二天早上,骑在院子门口不无骄傲地用左邻右舍都能听见的声音骂新郎,骂他一个晚上把她折腾了八次。新郎则一大早扛着锄头到地里干活去了。这就叫年轻。
但年轻是不可恃的。我爸年轻时能喝一斤多白酒,现在喝半斤都太多了。他临走时说回家要抓紧时间挣钱,我觉得不靠谱。靠辛苦靠力气来挣钱的年龄已经过去了。拼体力和精力,拼不过年轻人。
记忆力衰退是个警示。在体力和精力还没有明显滑坡的时候,它就已经开始提醒你:这是和别人比拼天赋和努力的最后阶段了。
记忆花了二十年的工夫,不是要把那些事情镂刻在心里,而是要凭借这些,梳理出属于你自己的逻辑和视角,让你的理解和判断,在这个世界上立得住。凭借这些,你可以弄清楚构成世界的每一块砖和每一根木头的关系。
尔后,记忆力就会退居身后了。你凭借对万事万物关系的理解,在江湖上行走,避开刀风和剑雨。假如你能记住自己从前因为狂妄吃过的亏,你会变得和气;假如你见过高山仰止的境界,你会变得谦卑。
往往是身体机能的部分衰退,才会让一个人抹去狂妄、自负、好斗这些容易让自己陷溺于困境的性格,转而拥有谦卑、宽容、敬畏这些品质和态度,并对事物彼此间的关系有更加清晰的认知。凭借改变了的态度和认知,你开始只身闯荡世间了。而记忆力的衰退,则是必然且无法抗拒的代价。
有一次我参加个论坛,聊金庸小说中大侠的钱都是从哪儿来的。我的意见是,钱哪儿来的不重要。韦小宝抄了鳌拜的家,钱就够花一辈子了。但韦小宝不在乎钱,四处散给别人,散到最后钱反而越来越多。和韦小宝相反的例子是风际中,风际中背叛了天地会,想升官发财,清廷只用芝麻大的官就把他收买了。他到死都是一个穷人。
韦小宝和风际中象征了两个世界:韦小宝是武侠世界的人;风际中是现实世界的人。武侠世界里,钱一点都不重要。驱动人生活的动力是追求武学上的大成,如欧阳锋、周伯通;或者为报杀父之仇、搞清身世,如萧峰、石破天;或者为履行对朋友的承诺,如谢烟客、江南七怪。江南七怪因为对丘处机的一个承诺,从江南跑到漠北生活了十八年,还死了一个兄弟。一个人一生中能有多少个十八年。在武侠世界中,一个承诺就可以成为生活的动力。现实世界中很少见。
现实世界中,驱动大多数人生活的动力是挣钱。虽然挣钱不是人生的终极目标,但它是个必要条件。一个人要先挣钱,养活自己和妻小,进而实现人生的意义。但常人往往在第一步就折腾了一生。一个人每七天当中有五天是为了挣钱而生活。这么过一辈子,发现钱还是没挣够。
武侠小说不需要关心挣钱。武侠小说里的人都是手艺人。随便劫点不义之财就够吃十年八年了。就不说金庸,侠义小说《水浒传》中,武松发配孟州,身无分文,连贿赂狱卒的钱都没有,施恩照样让他大吃大喝。因为武松有本事在身。会打架也是一门手艺,手艺带在身上,随时可以变现。对手艺人来讲,钱永远不是问题。
黄蓉刚见郭靖的时候,是乞丐打扮。郭靖请她上桌吃饭,店小二很不情愿地拿来碗碟,黄蓉说要好菜,郭靖让小二赶快切一斤牛肉,半斤羊肝。黄蓉说,先别吃肉,先来四干果、四鲜果、两咸酸、四蜜饯。店小二冷笑着问她要什么果子蜜饯,黄蓉说,干果四样是荔枝、桂圆、蒸枣、银杏;蜜饯是玫瑰金橘、香药葡萄、糖霜桃条、梨肉好郎君。店小二就不敢小觑了。等黄蓉说下酒菜要鹿肚酿江瑶、鸳鸯煎牛筋、菊花兔丝、爆獐腿这些,店小二就吓得张大口合不拢了。能说出这些,绝非乞丐之辈。
金庸高明在哪里呢?高明在写小说永远不是他人生的主要追求。他写武侠小说,同时也是个武侠世界的人。现实世界的人怎么写武侠小说呢,就像今天玄幻小说的写手,闷头儿在屋里,每天码两万字,足不出户。那你怎么写出郭靖黄蓉这段菜谱?
比如段誉,南宋时代大理的储君,将来要继承王位。我们要写这个人,怎么下笔?写不来。因为不熟悉那个时代大理的风物人情。这样的人,在太湖碰见一个中年寡妇,王夫人,按照小说的内在逻辑,一定会有矛盾冲突,但这种冲突怎么展开?要按套路,就像张生和崔莺莺一样,段誉想追求她女儿,她不同意,就要砍断他腿。这就太俗套。
而金庸的展开是茶花,王夫人爱种茶花,但她不懂,段誉懂,说她种的是落第秀才。一盆花开十八朵,朵朵颜色不一样,都是纯色,叫十八学士;十三朵叫十三太保,还有八仙过海,七仙女,风尘三侠。风尘三侠中哪朵是李靖,哪朵是虬髯客,哪朵是红拂女,都有来历。白瓣红斑的叫红妆素裹,一抹绿晕一丝红条的叫抓破美人脸,绿晕是鹦哥的毛。
一个写小说的人闭门造车,这种东西他写得出来吗?常有网友让我看他们写的东西,很多是千篇一律的校园故事,连名字都千篇一律:我和某哥,光头。我常劝别人不要写作,尤其不要写小说,因为阅历匮乏。有些写玄幻小说的人,写到三十岁没有出过驻马店,小学在驻马店,大学还在驻马店。
金庸小说里有帮派之分,丐帮、少林、武当、崆峒,都有来历,少林在河南,武当在湖北。玄幻小说的作者常因为阅历的匮乏,把这些模糊处理了。所有帮派一律谓之族:狼族,魂族,人族,兽族。而且每个族的成员的个性也相似。简直像元素周期表。卤族元素具有卤族特性,铁族元素具有铁族特性。
金庸小说里,帮派是可以自由选择的。想当和尚就去少林,想留头发就还俗。但在玄幻小说里,你生是这个族的人,死是这个族的鬼,它是按血统论的,直接堕落到原始社会氏族公社的水平了。很多玄幻小说太粗糙,这种粗糙源于作者生活阅历和学识的贫瘠。但有意思的是,并不影响它火,有很多人读它。
这说明一个问题:我们今天许多人的生活范围很窄。今日世界,生活的可能性比从前大了太多,但实际践行的生活则较从前窄了。我爸常说,他像我这个年纪还什么都不懂。但他们那代人,到三十岁结了婚生了孩子,就什么都懂了。而我们可能四十岁还像个学生。
我一个同事回老家结婚,回来说在老家自己像个大人,在北京自己像个孩子。在老家,去看丈母娘,得学会买东西,学会哄她。老婆的二舅表姨叔伯弟兄,都得应付,陪人喝酒跟人唠嗑让人舒坦。表姨的儿子盖房子借钱,还让你跟他一块买建材,这种事就是历练。但一回到北京,生活顿时变得简单了。虽然认识的人多,但关系清晰明了,因为每个朋友之间的权益界限很清楚,许多是点赞之交。要聚就一块吃顿饭,也不用自己操锅碗瓢盆,到酒店订一桌完事。
我父亲那代人,会修灯泡,修收音机,修电视,婚丧嫁娶的事情自己能铺排主持。我不会。现在不会,到五十岁恐怕都不会。因为生活不需要,马桶堵了,打个电话就有物业上门来修。在这种生活下,人慢慢就开始像一个零件。
赫津哈伊写过一本书叫《游戏的人》。他说一个人只有在真正投入到游戏当中的时候,才最接近真实的人。在游戏的时候,人能忘掉生活的种种束缚和羁绊,最大限度发挥出创造力。但在现实生活中,发挥创造力的空间很狭窄。
有人说旅游可以丰富阅历。古代没有“旅游”这个概念。出门在外,做生意的叫商,不做生意的叫旅。像我们这种北漂,就是旅。漂到美国叫旅美。孔子占卦占到“旅”,非常不开心,这意味着一辈子颠沛困顿。游呢,像鸭子在水里四处游荡,所以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个“游”好比今天的“浪”。说浪有骂人的嫌疑,浪到丽江,浪到湘西,随便浪。杜牧在诗中说“堪恨王孙浪游去,落英狼藉始归来”。
今天的旅游,到一个地方,订酒店,买门票,逛景点,购物,再坐飞机回来。三天,或者七天。对风物人情了无所知。而《射雕英雄传》里的旅游,郭靖黄蓉骑着小红马,往南,没有目标,没有旅游攻略,碰见好山好水停下逗留半月学游泳。到了一个镇子,没有吃的,黄蓉去偷人家的鸡,不用拔毛,糊了泥巴烤熟,剥掉泥巴毛一起褪了。这时候碰见洪七公,三人一起旅游,他们相当于驴友的关系。他们在一个镇上,也不是大景点,黄蓉去买菜,亲自下厨,待了一个多月,做的菜不重样。今天旅游没有人逛菜市场了,很少有酒店能自己下厨。你花了那么多钱去一个城市,不看景点去逛菜市场,会觉得这样做有病。但这种观念,就把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抽离掉了。人生变成迅速地挣钱再迅速地花掉,像完成任务一样完成生活。
孔子的时代,教人读《诗经》,诗可以兴观群怨,多识于草木鸟兽之名。这些东西,才是生活中重要的东西。金庸小说好看正在此,他出生在大家庭,少年仗剑出游,听闻过很多故事,所以笔底花团锦簇。如果让我描绘一座花园,来烘托氛围,我描绘不了,我知道的草名不超过五种。
今天的小孩,不能多识草木鸟兽之名。鸟兽没了,草木连大人也不认得。今天的小孩擅长识车标。我见过非常多的小孩,由奶奶或姥姥牵着,这辆是奥迪,那辆是奔驰。大人就以为小孩喜欢汽车,似乎所有小孩都喜欢汽车。其实不是小孩喜欢汽车,是小孩对万事万物充满好奇和敏感。这种好奇心无从在别的地方发泄,只能认认车标。在过去,小孩会认这是槐花,那是榴花,这是芍药,那是锦葵。我见过一个孩子,会背北京地铁图,别人问从哪到哪,他能说出所有站名。这孩子非常聪明。但他一旦长大,就会发觉这种知识趣味索然,因为它们毫无美感可言。而如果那是一株花一棵树的名字,是风土人情、诗词歌赋,从中得到的审美经验会伴随他一生。
美育非常重要。一个人要想生活得好,不在于有没有钱,而在于有没有审美的能力。能否发觉世界的万种美好。像曹雪芹、金庸,都是审美大家。我读金庸,第一遍是读故事,第二遍是领略意境。像东海之中开满桃花的仙岛,桃花影落,神剑飞舞;碧海潮生,玉箫声动。相当之美。
再如郭靖黄蓉在太湖归云庄,夜半听得风声,跳出墙外,穿过奇门遁甲的村路,来到湖边。太湖上正有金人经过,侠士密谋劫他们船只,郭靖黄蓉飞身跳上船顶。船渐渐驶向太湖中央。四望尽黑,唯有远处点点渔火。船舱中正密谋家国之事,而一对正当最好年龄的侠客佳人在舱顶领略这太湖夜色。既惊心动魄,又诗意盎然。如杜工部的诗:“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这种意境,旅游能领略得到吗?
我看过一篇报道,一个家长是国企老总,特别希望孩子将来能跻身西方上流社会。他对西方上流社会的理解是每个人都会打冰球。所以让孩子从小就去学冰球,每天上完课,背着重重的书包去冰球场练习到十点,再回家做作业。这种家长可谓愚蠢,他对教育的理解太肤浅。当他让孩子花太多精力面对这些东西时,孩子就会对世界的千姿百态一无所知。假如金庸从小被他父亲关在房间研究写作,他肯定写不出来那些作品。
金庸写郭靖背着黄蓉上山求一灯,路遇渔樵耕读,中间的娃娃鱼、对联、难题,写得活色生香,简直像一本博物志。由此可以看出金庸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兴趣。读金庸最重要的是养成对生活的兴趣和热爱。一个人要多爱生活才能熟稔这些掌故。金庸少年时爱习武,中年喜欢听戏、下围棋,他有本散文集叫《寻他千百度》,里面谈京剧、围棋、荷马史诗、莎士比亚。他有相当高的审美品位,然后来写相当通俗易懂的小说,才能摇曳生姿。而那些只关心提炼文笔、制造悬念、谋篇布局的人,就好比一心研究炒菜却没见过什么食材的人。
最后,谈到写作,想举个例子。段誉刚上曼陀山庄,阿朱、阿碧和小环手拉着手走进了花林,留下段誉自己。这时,金庸写了一句很妙的话,写段誉:
“他走上岸去,眼看四下无人,便在一株大树后解了手。”
妙在解手。这是颊上三毫,添了解手,故事立马立体了。小说是虚构,但小说中有价值的地方是它在虚构的外壳中生长出来的真实的情感、故事。段誉是个虚构的人,但解手则是真实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坐车坐船之后憋得慌要解手的经验。所以,添了这三毫,故事就亲切生动了。问题是,金庸老爷子怎么能想这么细,把段誉憋得慌都想到了呢?
我的猜测是,金庸前边写得紧张,没来得及上厕所,写到这里,告一段落,才觉得憋得慌。于是起身上厕所。上完回来,想到故事里的人物也该憋得慌了吧,于是,让段誉找棵大树解了个手。
只此一个细节,就看得出生活对写作的滋养和助益。如果不于此处留意,只去琢磨如何来钱,生活将何其寡淡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