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出办发[2015]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各新闻出版单位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有效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动新闻出版业大发展大繁荣,经研究,决定启动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中央各新闻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2016年度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
1.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认真做好申报动员指导。引导新闻出版单位客观分析行业发展趋势,立足区域和自身优势,突出重点,整合聚合资源,科学论证项目。
3.严格项目审核遴选。对项目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和地方引入专家评审机制,遴选具有战略性、引导性和带动性的项目申报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
4.积极拓宽项目支持渠道。要重视与财政、发改、商务、科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为新闻出版项目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金融支持等创造条件、营造环境。
二、精心策划论证,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各有关新闻出版单位,要按照《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1.深入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新闻出版业发展的重要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自身发展定位,根据2016年度重点申报方向,确定项目申报方向,精心策划,科学论证。
2.编制项目申报书要客观实际,实事求是,项目建设的内容、规模、预算明确、现实、合理,文字表述到位,重点突出,措辞准确。
3.提交申报材料要齐全、完整、及时。申报单位要按本地区或本部门要求的时间,提交纸质材料并填报系统信息。
三、申报工作要求
1.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2016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并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网络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版申报材料须完全一致。
2.为做好与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衔接,2016年度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中央、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此之前完成网上审核,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各单位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由所属部门或地方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确定。
四、其他事项
1.为做好与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衔接,2016年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将增加“申请中央财政补助的融资项目”申报类别,主要征集拟申请贷款贴息、保费补助、绩效奖励的项目。
2.为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做好与金融机构的对接,2016年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将增加“利用金融工具自主融资项目”,主要征集希望通过贷款、股权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的产业项目。
3.总局将加大项目统筹实施力度,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入库项目将优先纳入“丝路书香工程”、“‘原动力’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等,予以资金支持。
附件: 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5年9月14日
(联 系 人:王晓丽、马小涵、冀素琛
联系电话:010-83138540、83138426、83138661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划发展司
邮政编码:100052)